| 丈夫在外同居12年二奶打上门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http://lady.qq.com 2005年04月22日11:57 深圳晚报 编辑:babe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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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女士再傻,也明白老公一定在外面有女人了,但她总以为丈夫不过是拈花惹草,逢场作戏,不至于把家毁了。曾某也如他承诺的那样,在她面前从未提过离婚二字,她虽然内心很痛苦,也吵过闹过,但仍不愿相信那人真的就是丈夫在外面养着的二奶。见她未被吓退,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婚姻的意思,王某不知通过什么途径找到她娘家的电话,骚扰她的母亲和家人。“有时她半夜三更也打来电话,开口就骂,我足足被她骚扰了几个月时间。我想,如果真的是我老公要离婚,他自己会回来跟我说,她越是这样,我越明白一定是我丈夫没有答应她的要求,她才发了疯地找我出气,所以,无论我丈夫以前真的做了什么,我都只有一个信念,要保住这个家。”
上门提要求:不离婚就给四十万! 见骚扰无效,两天前的一个下午,那个女人单枪匹马地从东莞来到沙井,找到村委会和妇联,要求给她和曾某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入户,并享受村里男丁应该享受的待遇。在遭到村委会的拒绝后,她明知曾某在,还径直来到曾家,一进门就向所有人表明身份。 这是李女士第一次见到这个电话里听过无数次声音的女人,“她长得很黑很瘦,三十来岁,来势凶猛,性格泼辣,吵架我绝不是她的对手。” 李女士说,作为曾某的妻子,也是户主之一,自己是不会同意那个私生子入户的。她说村里的规矩是嫁出去的女儿分红,娶回来的媳妇不分,去年7月已给每户签下合同。 后来,村妇联到场调解,说如果最后认证孩子是曾某的,可以送回曾家抚养,如果孩子一直跟着母亲在东莞生活,则由曾某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。 曾某现在华侨城一间餐厅工作,每月5000余元收入,王某要求每月给她2500元,如果不离婚,就要一次性付40万元给她,作为孩子的抚养费。她说她绝不放弃孩子,如果不给40万元也不离婚,孩子将来没有户口,她就会告到法院,就会死给他们看。 丈夫:想两个人和平相处 记者问李女士,当时在场的曾某持什么态度,她说,曾某扶着自己的肩膀,求老婆好好跟对方商量,而一直站在门口的王某则厉声呵斥他,让他站到她那边去。曾某没听,王某就发了疯地冲过来打李女士,李女士跟她扭打起来,曾某把两人分开。李女士为了给面子丈夫和老人,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。王某临走时丢下一句话:“你不离婚,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,看你怎么死!” 最让李女士难过的,是当时7岁的小儿子在场,他目睹了一切,等父亲和那个女人走后,他怯怯地问:“妈妈,你们是不是要离婚?爸爸是不是有另外的家,不要我们了?”说到这儿,李女士失声痛哭起来。她说丈夫后来的表态更让她心寒。 曾某回来对她说:“我不会抛弃你,逼你离婚,但也不会跟她分开,我两边都不能不要,你要大度一些,跟她和平相处,否则我死路一条。” 事到如今,李女士想逃避也不行了。她说她无法接受一夫两妻,但也不甘心就此退出,一为对丈夫的感情,二为两个孩子,三为自尊心,“我不能让王某得逞,毁了我的家。” 但这两天,曾某开始躲避她,说电话坏了。她坐车到市区他工作的地方去找到他,求他迷途知返,但曾某态度很坚决,说让他离开那个女人,等于逼他去死。无奈之中,她也想过找律师,但别人告诉她,如果告丈夫,他就要坐两年牢,最后还要离婚,“对他不利的事情,并不是我想做的。” 木棉花开,春天来了,它提醒我们要珍惜生活。 欢迎来到情感天地聊聊你最感兴趣的话题!>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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